施克和表示,農委會2011年10月12日新聞稿明確指出,90%農業用地,如僅作庭園景觀栽植,零星點綴栽植花木造景,就是違反農業使用,本案以農委會標準判斷,明顯違反農地農用的用途。該私人農舍座落於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,屬於優良農地,但其中一棟建物當初興建用途,須作為青菜包裝廠使用,經查與現況不符,違反農地農用規定,加上該建物2樓私自加蓋部分,也未請領建照,都是違法。
經相關單位研斷,本案除90%庭園造景、建物未作青菜包裝廠使用及私自加蓋部分等,明顯違反法令外,至於圍牆部分,未依規定申請,也違反相關法令,將依法辦理。